司法鉴定在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可为保障生态安全和绿色发展提供重要的证据支撑。法医类、物证类司法鉴定在打击犯罪、调解纠纷、稳定发展环境方面作用明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但长期以来形成的管理理念差异、区域分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
此次签订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协议》,以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为目标,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为先导,推动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司法鉴定规划布局、管理措施、职业规范、质量建设等实现一体化、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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