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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迹司法鉴定

发布时间:2018-07-18 20:58:18浏览次数:

 一、痕迹鉴定的概念

  痕迹鉴定,是指运用痕迹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有关人体、物体形成痕迹的同一性及分离痕迹与原整体相关性等问题进行鉴定。运用枪械学、弹药学、弹道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枪弹及射击后的残留物、残留物形成的痕迹、自制枪支和弹药及杀伤力进行鉴定。
1.手指捺印(Fingerprinting)
尸体(死后对生前遗嘱、借据、收条、合同等的手印鉴定)、活体(因出国等原因,按照境外机构的要求提供指印证明等)提取十指指印。
2.手印鉴定
现场或各种物体上潜在手印的显现;十指印鉴定;手掌印鉴定。
3.足迹鉴定
鞋印鉴定、脚印鉴定。
4.工具痕迹鉴定
线性痕迹、凹陷痕迹等工具痕迹鉴定。
5.整体分离痕迹鉴定
人体、物体、含交通事故所涉物证的车辆等整体分离痕迹鉴定。
6.枪弹痕迹鉴定
通过弹头、弹壳确定发射枪支;射击现场弹道分析等。
7.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受理范围:
(1)交通事故性质鉴定;
(2)交通事故过程鉴定;
(3)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4)交通事故涉案人行为方式鉴定(驾驶员认定等);
(5)交通事故人员损伤机制鉴定;
(6)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性能鉴定。
8.车速鉴定
利用车辆制动痕迹鉴定车速;利用监控录像资料鉴定车速。
9.微量痕迹显微鉴定
车、船油漆分辨等,金属颗粒等检材的定性分析以及和嫌疑样本的同类性和同一性鉴定。
10.刹车痕迹鉴定
事故再现分析及技术鉴定是以交通事故现场的车辆停定状态及损坏状况、各种形式的痕迹、散落物和人员伤害等信息为依据,综合运用数学、力学及汽车理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及车辆的技术状况做出科学、客观、合理的推断。
受理范围:
(1)现场痕迹物证及微量物证鉴定;
(2)车速鉴定;
(3)车辆行驶轨迹鉴定;
(4)碰撞接触点鉴定;
(5)涉案人员的行为方式(站、蹲、躺、弯腰,推车或骑车过马路,是否被碾压等)鉴定;
(6)驾乘关系鉴定;
(7)道路交通事故综合分析鉴定;
(8)交通事故的现场还原及事故重建。

明鉴司法鉴定所可提供的痕迹鉴定有:

痕迹鉴定
1.手印鉴定 2.足迹鉴定 3.工具痕迹鉴定 4.弹头弹壳痕迹鉴定 5.枪支性能及致伤力鉴定 16.耳廓痕迹鉴定
6.弹道分析鉴定 7.枪弹检验建档 8.动物蹄迹痕迹鉴定 9.整体分离痕迹鉴定 10.钥匙痕迹鉴定 17.车辆轮迹鉴定
11.纺织品痕迹鉴定 12.玻璃破碎痕迹鉴定 13.牙齿痕迹鉴定 14.唇纹痕迹鉴定 15.皮肤纹痕鉴定 18.车辆痕迹鉴定

 

二、痕迹鉴定的种类

  1、痕迹

  痕迹,是指由于人、动物或者其他物体的运动,在物质性客体上形成的物体的移动、物质增减、形态结构改变等物质性变化。现在痕迹鉴定仍然在各种诉讼活动中广泛运用,几乎所有的现场都会涉及痕迹的鉴定问题。在诉讼活动中,最常见的痕迹鉴定主要有指纹鉴定、足迹鉴定、工具痕迹鉴定和枪弹痕迹鉴定等。

  2、指纹

  指纹,是指手指上的乳突线花纹。指纹具有人各不同,触物留痕、排列规律和终身不变的特征。由于指纹上布满了汗腺并不断分泌着汗液,往往还从其他物体上沾有油脂、油漆、灰尘、血迹等,当其接触物体时,就必然留下指纹,而且指纹的稳定性非常突出,一旦形成,终身都不会改变。指纹在诉讼中有“证据之王”的誉称,通过指纹鉴定可以直接认定遗留指纹的个人。

  近些年来,虽然一些作案人反侦查意识增强,但随着计算机、激光等高科技仪器的发展和运用,指纹发现、显现、提取和比对技术也有了飞跃,大大提高了指纹在司法活动中的证据作用。在刑事诉讼中,通过对指纹的分析和识别,可以为分析案情、为串并联案件,以及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提供方向和证据。

  三、如何申请痕迹司法鉴定?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个人司法鉴定委托。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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